——2017年1月10日在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施甸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4年来,交由县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共365件,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办复率均为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3件,涉及城建、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环保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7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落实或已经解决)19件,占26%;B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37件,占50.7%;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17件,占23.3%。办复结果满意72件,占总数的98.6%,基本满意1件,占总数的1.4%。通过对建议的办理,增强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解决了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加强了政府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主要做法
4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采取“5个3”措施扎实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一)严把“三道关”。一是把好交办关。县政府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任务分解,通过召开交办会对所有建议进行集中交办,把建议办理列入“一把手”工程,实行县政府领导领办制度,确保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二是把好审核关。在建议交办中,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进行办理,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件逐一进行审核,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的均退回重新办理,为规范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把好回复关。在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前,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沟通,面对面通报答复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代表不满意的,一律不予结案,并退回重新办理,确保办理满意率。
(二)实行“三沟通”。一是办理前沟通。办理前,各责任单位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了解建议的来由、背景和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理解代表的意图和初衷,准确把握建议的内涵和本意,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办理中沟通。办理中,各责任单位及时与代表沟通,就初步设想、办理方案及目标与代表进行交流、互动,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在监督下进行。三是办理后沟通。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后续办理落实情况,了解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贴近现实工作。
(三)落实“三制度”。一是考核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承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同时,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推动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抓好抓实。二是督办制度。县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政府督查室通过电话督办、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等形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过程进行跟踪和督查,对办理情况不好、答复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当面提出整改要求,并针对性进行指导。三是回访制度。在建议办结并回复后,再次电话回访或者上门征求意见,及时了解代表对办理效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四)做好“三结合”。一是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各承办单位自觉将建议办理融入到解决关系民生的社保、低保、环保及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行路难、培训难、增收难等问题上来,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中促进建议的办理工作。例如,汤中红、樊桂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县建筑工人在传统居民建筑方面培训的力度的建议》,县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结合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建立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长效机制,2016年,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种养殖、烹饪等技能培训96场次6623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 4310人,预计劳务收入8亿元以上,技能扶贫效果日益凸显。二是与推动发展相结合。把办理建议作为推动施甸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由“答复型”逐渐向“落实型”转变,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例如,段永立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施甸东旱沟以东规划新建非机动车道的建议》。全县上下不等不靠、齐力攻坚,启动了保施高速公路、国道G555隆阳至施甸段公路项目规划建设,对完善公路网的衔接配合,提高公路网整体运输能力,加快整县脱贫步伐和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正做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发挥民力,努力提升建议办理效益。
(五)力求“三满意”。一是代表满意。各承办部门坚持“办前电话沟通交流、办时见面征询反馈、办后跟踪衔接督办”的原则,坚决避免了文来文往、流于形式的办理方式,采取邀请代表现场指导、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在征得代表同意后,再进行答复,对答复的落实情况定期向代表进行通报,对代表们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二是群众满意。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针对事关民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建议,采取实地走访、召开群众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调动了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了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好印象和新形象。三是部门满意。按照主办与协办单位分工合作的原则,部门之间加强了合作与交流,牵头部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共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及时给予大力支持,既圆满完成了交办的工作任务,又增进了部门之间的了解,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研究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够,与代表沟通交流还不多,措施和办法操作性不强。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后期深化办理不够,认为只要答复了代表并取得代表认可就行,没有尽最大努力挖掘潜力,促使问题完满解决。三是受现行法规和有关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个别建议办理难度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实“4个力”:
一是提认识,挖掘“动力”。进一步提高承办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变成一种自觉行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办理、反馈、再办理、再反馈、再落实,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确保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二是抓重点,传导“压力”。坚持抓重点求突破,以重点带动一般,以突破带动全局,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建议进行督办,选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议进行督办,选择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多次反映的焦点问题进行督办。通过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达到“解决问题和代表满意”的目标,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
三是转方式,增强“活力”。不断创新思想、改进方法,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主动征求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共商办理之策,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紧扣实效性,切实把“高效、务实”落实到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行动上,使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促联动,形成“合力”。坚决杜绝主办单位“埋头苦干”,而协办单位“只看不干”的现象,细化量化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职责,确保主办、协办单位优先安排相应的人力、物力等资源,集中精力把承办的任务完成好。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谋创新之举,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祥和、美丽的新施甸献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