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施甸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施甸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赵开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施甸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施甸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施甸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