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民互动>>领导信箱>>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1109007
标    题 新农合缴纳
姓    名 杨**
手    机 159****0912
身份证号 53302219**********
发件IP 117.136.80.*
写信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信件内容 您好,我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请问下为何今年村里催我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不是有文件,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在参加新农合了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村委班子成员未将您已参加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的情况上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至使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您纳入了2017年必须参保的建档立卡户成员。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将情况进行落实,变要求村委会尽快将与您收纳的合作医疗及养老保险费用返还于您。

处理时间 2017年11月10日
主办:施甸县人民政府 
电话:8121411
运行管理:施甸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滇ICP备 12006145

滇公网安备 530521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