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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1103010
标    题 农村集体土地房产证办理
姓    名 董**
手    机 187****3447
身份证号 53302219**********
发件IP 222.219.123.*
写信时间 2017年11月03日
信件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产证为老人的,现又把一个院场的兄弟家的房子买过来,想合并一下房产证,想咨询一下换证的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

   经我局相应科室与不动产登记局咨询以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不允许买卖。鉴于我局不再办理房地产业务,相应细则和具体情况请您咨询不动产登记局。我局不再受理。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18

处理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主办:施甸县人民政府 
电话:81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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